山西省行政执法条例/第四章 行政执法程序第二十一条已修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告知当事人有关的事实、依据以及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