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七章 保障措施第五十一条有效金融机构应当支持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成果推广,拓宽科学技术贷款领域,逐步提高科学技术贷款在贷款总额中的比重。建立促进科学技术与金融结合的扶持机制,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合科学技术型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开展科学技术保险业务,根据本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求创新科学技术保险产品。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运用市场机制,设立科学技术风险投资资金,推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