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事务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已修改行政机关和佛教协会工作人员在藏传佛教事务管理工作中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海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