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乡建设第十三条有效城乡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地方法规 · 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