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档案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利用。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