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新型墙体材料与建筑保温材料促进条例第十七条有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