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已废止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定期进行电平衡和热效率测试,开展能源审计工作,分析能耗情况,挖掘节能潜力。 鼓励非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审计工作。

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