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节约能源条例/第二章 节能管理第十七条已废止市、县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交通运输节能工作的监督管理,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进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提高运输车辆的运输效率,对重点交通运输耗能企业实施监测和考核,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运输设备。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