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机械化条例/第五章 社会化服务第二十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农业机械化工作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农业机械化信息收集、整理、发布系统,免费为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提供信息服务。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