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和奖励条例/第四章 奖励第二十四条有效鼓励见义勇为人员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对见义勇为人员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