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见义勇为人员保护和奖励条例/第三章 保护第十一条有效公安机关和有关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及其亲属的人身、财产安全。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