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四章 监督第二十六条有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