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二章 招标和投标第十一条有效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人要求中标人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应当同时提供支付担保。招标人给予未中标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经济补偿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补偿的具体标准。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