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章 他项权利登记第三十七条已废止申请房屋典权登记,房屋权利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身份证明;(二)《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典当合同;(四)其他相关证明。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