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四章 他项权利登记第三十六条已废止申请房屋抵押权设定登记,房屋权利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证件):(一)身份证明;(二)《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三)抵押担保的主债权合同;(四)抵押合同;(五)其他相关证明。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