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并逐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