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已废止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本省农村卫生人才培养规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督促培养适应农村基层卫生工作需要的人才,并将健康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内容,在中、小学开设健康教育课。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