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第五章 农村卫生工作监督与管理第三十七条已废止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本省农村卫生人才培养规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督促培养适应农村基层卫生工作需要的人才,并将健康教育作为国民教育的内容,在中、小学开设健康教育课。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