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五章 宜居环境第五十九条有效公园、城区主要街道两侧、居民小区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置老年人休息座椅。火车站、汽车站、港口、机场、大型商场等应当设置老年人专用座椅。公共汽车、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工具应当设置老年人专用座椅。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