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工程管理条例/第四章 安全保护第二十条有效水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的标准,由省人民政府规定。水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