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信息化条例/第四章 信息产业发展第三十二条已废止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的信息产业投融资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投资信息产业。推进信息化建设项目产业化、市场化运作,拓宽投融资渠道。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