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根本任务是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文化、教育等手段,预防和惩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9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