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武装力量和公民,均应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