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六章 城市燃气安全第三十五条已废止城市燃气经营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重要的燃气设施所在地设置统一、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人员巡回检查。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