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六章 城市燃气安全第三十条已废止城市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向用户宣传安全使用常识,指导用户安全使用燃气;向社会公布抢修电话,设置专职抢修队伍,配备防护用品、车辆器材、通讯设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燃气使用安全隐患;发现燃气设施事故或接到燃气设施事故报告时,立即组织抢修、抢险。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