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六章 城市燃气安全第二十九条已废止城市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应当成立专门安全机构,建立安全教育、检查、维修、维护、事故抢修等制度,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定期检查燃气设施,及时报告、排除、处理燃气设施故障和事故,确保城市燃气的安全使用。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