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十五条已废止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单位和建筑施工、矿山单位在生产前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其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从事该项生产经营活动。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