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章 国家机关保护第二十九条已修改公安机关应当对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状况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治安隐患,预防、制止侵害未成年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应当在学校门前和周边的道路上划定人行横道,设置未成年学生过往警示标志和车辆限速、禁鸣标志,并加强对学校周边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