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四章 国家机关保护第二十五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对学校校舍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需要维护、改造的,及时维修、改造;维修、改造期间,应当妥善安置未成年学生。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