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三章 学校保护第二十条已修改学校应当建立与未成年学生家长的联系制度,并对家长进行家庭教育指导或者培训。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