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水利工程设施管护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七)项规定的,由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给予处罚。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