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水利工程设施管护条例第十七条有效水利工程设施管理单位要充分利用现有工程设施,合理调配水量,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保护水资源。调配水量,应当兼顾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用水,维持坝下合理流量。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