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五章 城市道路和交通管理第三十五条有效货运车辆、公路客运车辆、拖拉机、人力三轮车、板车、畜力车等车辆需在城区行驶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吉首市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学校学生集中出入路口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减速等设施;统一审定校车停靠点,完善校车站点标线标识;所有校车必须按审定的站点停靠。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5年5月22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