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吉首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与城市管理相关的餐饮、户外广告、物流、出租车、车辆维修、车辆清洗等行业管理规定,并向社会公布。吉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可以对影响城市管理秩序的餐饮、石材加工、金属加工、殡葬用品、物流、车辆维修、车辆清洗等经营种类,在城区设定区域性禁入管理规定。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5年5月22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