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三章 技术创新第二十条已修改市和区、县知识产权行政部门应当为中小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咨询辅导和服务,提高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并通过补贴、托管、奖励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获得相应的知识产权。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