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旅游条例/第三章 资源保护与利用第二十三条已修改旅游资源开发应当注重突出本市地方特色,加大对古建筑游、火山地质游、革命纪念地游、矿井游、滑翔活动等旅游项目的开发。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