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旅游条例/第二章 旅游规划与发展第十四条已修改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培育和引导影响力大、公众参与性强的有本市地方特色的旅游节庆活动。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