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已废止行政机关应当编制本机关的政务信息目录和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政务信息目录应当记录政务信息的名称、基本内容简述及其产生日期。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8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