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政务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已废止行政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应当注意上下级机关的相互衔接,统一公开内容和标准。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8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