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加强对区县(自治县)开放工作的协调和指导,按照有利于推动区县(自治县)开放工作的原则下放管理权限,完善和明确责权一致的管理体系。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