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对外贸易,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提高国际营销能力和水平。

建设国家级加工贸易承接基地和服务外包基地。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