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修改

开发区内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规,污染的排放和处理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