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三章 投资与经营第十七条已修改在开发区内兴办企业、事业单位,须向开发区管委会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手续。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