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五十六条有效鼓励经营者建立方便快捷的消费投诉处理机制,采用和解的方式与消费者协商解决争议。和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侵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