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应当注重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