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增强安全技术防范意识,依法履行防范义务,做好本单位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作。有关行业组织应当依法推动行业自律,开展行业培训和服务诚信建设,配合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做好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