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已废止交通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督促和组织公路的清障工作,保障公路安全、畅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对涉及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设施损坏的,应及时告知公路管理机构,公路管理机构有权要求肇事者给予民事赔偿。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