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已废止禁止车辆在运输货物拖地的情况下行驶。车辆运输易抛洒、滴漏、飞扬、散落、污染等物品时,应当采取有效的防护或者密封措施。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