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公路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已废止公路养护应当按照国家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保持公路路面平整,路肩及边坡整洁、坚实、平顺、稳定,桥涵、隧道、构造物及公路附属设施完好,标志、标线齐全、规范等良好的技术状态。对路面破损影响车辆正常运行的应当及时修复。地方法规 · 本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