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第十九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民族宗教干扰、阻挠、破坏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干预选举、司法、教育、卫生、婚姻和公民正常的生产、生活。地方法规 · 果洛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