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第四章 效能督查第三十条已修改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机构可以独立开展督查,也可以牵头组织或者会同其他机关共同开展。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